1、请问甲方提出的医疗费用赔偿合理吗?2、乙方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处理?急盼回复!谢谢!
更新时间:2008-06-13 13:17:08
问题描述:
民事纠纷:甲的婆婆因病逝留下一把竹椅,甲将椅子扔到外面风吹日晒,乙看到之后觉得甲的那把椅子比较适合自己瘫痪的父亲坐,于是乙就和甲本人及其丈夫/兄长商量问他们是否同意把椅子给乙,当时他们都说同意给乙,而且当时乙还特意强调说如果乙将椅子清洗干净之后甲再向乙讨回,乙可不同意还给甲,当时双方都说没问题,但是当乙把椅子搬回家清洗\\\\\\\\消毒\\\\\\\\晒干之后,甲因自己的父亲想要回那把椅子,就对乙说把椅子还给甲, 乙不同意, 甲说给乙10元当工钱, 乙说如果真的要要回去那就拿30元当工钱,甲不同意,就到乙家里抢, 被乙的妹妹阻止, 甲当场就把乙的妹妹的小手指咬破流血, 乙的妹妹为了自卫用另一只手将甲的嘴掰开,甲当时就躺在地上装死,第三天双方到村委会调解,无效,甲因此事到医院就诊,并做法医鉴定,法医鉴定的结果是:皮外伤,但甲去医院以轻微脑震荡治疗花费医疗费13000左右,于是甲将乙上告至法院要求乙赔偿医疗费及务工费1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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