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上班间与另一职工共同处理问题时,被其伤着右手大拇指,公司只承担相应医疗费用,请问我的误工费应该有谁来承担,对与此种现象我都应享受哪些待遇?
更新时间:2008-06-11 15:04:14
问题描述:
我是该厂一名磨机工,于2008年1月19日农历腊月12在上班时,发现磨机有些空荡,传送带上没有矿石到料藏发现有许多矿石因为天气寒冷矿石被冻结,我找到修理工,修理工要我招来钎子钭,我招来钎子一名破碎工找来大锤,在钭中我负责扶助钎子破碎工负责砸,因配合不好他砸伤我右手大拇指,被送到本乡卫生院救治,至今不能痊愈,仍许治疗,该公司为我支付了相应的医疗费用,我索要将近半年的误工费时,该公司领导说不属于工伤,找到那名破碎工他说我这属于公伤他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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