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我和她已经离婚。我的前妻是云南的,又是原告的女儿,加上我现在没有能力还上10万,我可以向法庭提出来债务分开吗?因为我的前妻说过她不会还一分钱的。我们这里的法庭拿她也没有办法。谢谢您
更新时间:2008-06-04 09:55:42
问题描述:
我的妻子因为我们要买船,向她父亲借20万,因其父亲说对女儿不放心,就把钱打在我父亲的卡上。钱一的卡上就被我妻子拿走。我妻子用了5万,后因为船没有买成功,我的妻子打了10万回家,还有5万没有打回家 。后来其父亲向我父亲要钱,为就这个我们夫妻反目,女方写下声明,说钱是她向她父亲借的和我父亲没有关系,20万还了10万。还有10万我们夫妻两人还。没有想到的是过了几天,女方提出来离婚,我同意了,在离婚协议上女方说,她愿意一个人承当欠她父亲的10万元。没有想到她回家后,她父亲就把我告上了法庭,要我承担连带责任偿还10万元。她的女二是第二被告。而我没有任何的证据证明钱是我的前妻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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