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资询的问题是:1、公证书上有一条是如果我侄子发生什么意外的话就由我大哥继承这个房子,那这个房子是他们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吗?2、如果这个房子动迁了的话,我母亲会在别处另买房子,那么原来的公证
更新时间:2008-06-02 10:53:17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父母在**广场附近有一处房产。因为我大哥家的孩子身体不好(患有抑郁症)又是唯一的孙子,我大哥也患有股骨头死的病,所以我父母在几年前就决定在他们百年之后将这处房产留给这个孩子并已经进行了公证。而我父亲已经于去年年底去世。这些年来,我嫂子和我们家的关系一直不是很好,她总是认为老人不为她做什么,总在邻里之间说一些老人不管他们的闲话。这些也就算了,一个楼道住着,我父亲从病重到去世她都没有露面,这让我母亲很寒心。并且她还总闹着要和我大哥离婚,家里什么事都不管,我大哥拄着双拐还要照顾患病的孩子。另外,我父母的这处房子最近还有可能动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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