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权要报酬吗
更新时间:2010-09-08 00:42:20
问题描述:
我在一家外企(港资)上班5年,我的工资是按合同工资成以0.63%除以167.36=小时.在拿小时工资成以全月上班小时得总工资.每月休8天.休息给精贴一天8小时.如果加班则没有算两倍。平时1.5倍。现在我们每个月加倍要按一倍调休掉。不调不给工资。我不调可以吗.公司现经营不好。现在要裁员,如果要把我裁了他应该补偿我多少工资。如果他要降我工资20%的话.不裁我,我有没有权力要求他付我以前的补偿不干了。我的合同工资月(3250)请你帮我算算,我要怎么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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