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动迁办这种做法是否合法?关于房照是否有其他方法解决?怎样才能争取到最大的利益?
更新时间:2008-06-01 22:54:42
问题描述:
想咨询的是关于动迁的问题
我的房子原本是公房,那时每个月向单位交6元钱的房费.86年实行房改,单位将所有公有住宅
转让给个人,并让我交上1000元钱以待给我办理个人产权证明,我将1000元钱交于单位财务(
现有收据为证)于是便等待单位的个人产权证,当时是单位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此事,由于单位
新老领导班子交替,人事变动频繁,直到今日人人产权证明也没给办理,而且单位早在几年前
已改制解体,我这三间变成了无照房!今年初市动迁办来人量房,并直接按无照房评估处理,
每平米只作价430元,60多平米的三间房一共才2万多元,200来平大院一文不值.然后就是开会
,交房子,验收,抓房号,量后才能签协议.我这三间房只给我个一室的回迁房,如不从便是等
待强迁!6月1日开始便停水停电,然后就是强迁,没商量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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