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承担责任吗?国家对滞纳金有上限要求吗?
更新时间:2008-05-29 10:23:56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我曾在一企业工作.在工作期间企业要安装电话和宽带,有听说用个人身份去办便宜.企业领导就让我先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以后改过来.在办理的过程中,虽然用了我的身份证件,但我没有在协议,发票上签字.都是某电信部门工作人员一手办的.今年我离开了该企业.改名事情也忘记了,最近突然收到了该电信部门的催款通知,让我交纳电话费\\\\\\\\宽贷费\\\\\\\\滞纳金共计800多元,我去找企业该企业已经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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