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您1,我妈妈可能被起诉转移财产吗?2,在分居期间我爸的债务我妈还需要负担吗?3,分居前我爸在我妈不知情的情况下还借了10万元,且没用于家庭建设,如果对方起诉我一旦败诉,我妈需要负担
更新时间:2008-05-27 13:49:28
问题描述:
我父母08年4月11号感情不和离婚,离婚前分居两年零九个月,离婚前三套房产,两人对半儿分,离婚协议书上就财产处理是这样写的:
1 开发区宜都小区7号楼1单元101归男方所有。
2 海天小区1号楼2但愿202归女方所有。
3 向原小区1号楼402归女方所有
4个人生活用品归个人所有
详见自治离婚协议
自制的离婚协议对向原小区这处房产处理如下:男方通过女方先后借款15万,(xx7万xx4万xx4万)未用与家庭建设,因无力偿还,男方自愿将本房子的一半房产产权给女方作为作偿还女方所借款项10万元,余下5万,到08年12月底前还给女方【现在房产证还是我父亲的名字】
我父亲是今年5月1号突发脑溢血去世的,去世后我妈才知道开发区那处房产已被法院查封,且离婚前还没拍卖,与我爸的另一起债权的案子合并执行(正执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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