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他们不给我看安置协议怎么办呀?
更新时间:2008-05-26 22:46:55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想请问你 去年10月因为世博动迁 我
结婚的房子也在动迁之内。 这套房子的户口上有我公公,婆婆,老公和我。产权是我公公的,现在房子动迁,我们4个人都在被安置的对象之内,所分得的
动迁房子为150个平方。但我和老公今年出现了感情问题,准备办理
离婚,但是对于这套动迁房 我如何要求分割?我占的分额会是多少?公公现在一口说 我只能有13万 这样的说法正确吗?还有一套现房 是我们在婚后购买的,公公,婆婆也有出了一定数额的钱 我和老公也出了其余的部分。产权证上有我 老公 和公公的名字 那么这个又如何分割呢? 我有问过这次动迁的经办人员,这套房子是我公公的产权房子,原来的面积为42平方米,这次动迁的评估价为61万。因为我们房子面积小人口相对多一点,这次的动迁政策为一个人最低安置25平方。如果说是按人头安置的话 是不是我应该有1/4?但是安置协议他们不给我看。说除非是我公公带我去看,如果我自己去看不给我看。还有我公公说他在安置协议中加了很多的条款,就是为了阻止我让我多分房子,这样可以吗?另外 现在公公婆婆说 他们在购买我们结婚后的那套房子里出钱的分额占的比较大,所以他们就应该拿回原来出的钱 然后按比例分配房子增值的部分。但是在产证上并没有额外的约定说谁出的钱多钱少 就我们3个人的名字而已 这样又如何分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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