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也是听他大嫂这么说也没有证据,并且我们已经交了三个月的房租和一个月的押金(5.208.20),今天,房东借口他有急事要求我现在支付(8.2010.20)三个月的房租,我以没有到合同期限为由拒绝
更新时间:2008-05-28 10:52:07
问题描述:
我们是在上海工作的外地人员,08年5月20 日通过上海明明房地产中介、房东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是一年(1800元/月)。房租支付是付三压一,我已经付给房东三个月房租及一个月押金7200元,付给中介35%的费用即630元。在我入住后三天,房东的大嫂上门告诉我实际情况。
房东由于长期赌博欠了很多外债,现在已经把这个房子抵押了出去,并且目前正在和他的夫人在办理离婚手续,由于目前他本人没有地方居住,他夫人同意他暂居住在这个房子里面。他却将房子在没有告知他夫人的情况下委托中介将房屋租赁给我们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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