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问的是因为我堂弟头部受伤,不能记忆起当时所发生的事情(我弟弟因伤势重在医院以花费也很高),而交警部门因为得不到我堂弟的供词,而迟迟不能认定事故责任(按规定十个工做日要弄好的),如果我弟弟不能记忆起
更新时间:2008-07-12 21:26:49
问题描述:
2008年5月5日晚上7点30分左右,我堂弟和他小舅子骑一辆摩托车在望海路与一辆叉车相撞,他小舅子当场死亡,我堂弟头部受伤现在还在医院接受治疗,双方的驾驶员都无驾驶证,叉车的驾驶员除了无驾驶证还无特种车辆操作证(叉车的驾驶员无驾驶证无特种车辆操作证是当地交警告诉我们的)具当时叉车的驾驶员说他车速为20码,摩托车有40-45码左右在离他20米左右的时候他把叉车停下来了,而摩托车以45码的速度成s型撞上叉车,路上无路灯,摩托车大灯开着,叉车上有一盏灯,开摩托车的驾驶员有喝过啤酒2瓶,(他们驾驶的摩托车属象山当地的特殊车辆,挂的是助动自行车的牌照,具当地交警介绍这种车辆无需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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