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同意离婚,但是房子是我父母出钱买的,而且我们也并未共同生活,所以不同意和我妻子分割房屋,房屋应该全部归我所有或者归我父母所有,法律上支持我这样的请求吗?另外我这三年的工资能不能和我妻子要回来?
更新时间:2008-05-22 23:46:20
问题描述:
我和妻子领取结婚证三年但一直没有共同生活,期间我多次和妻子提到要正式举行结婚仪式,但妻子总以诸多理由拖延,在领取结婚证后我父母出钱为我买了一处房子,房屋总价18万元,分期付款,现已经付款13万元,房屋产权还未办理下来,但购房合同上写的是我的名字,现在房屋已经增值到30万元左右了,购房价款是我父母出的有银行取款凭证和录音证明,录音中我妻子明确承认了买房子的钱都是我父母出的,在我们之间没有任何矛盾也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前几天我突然收到法院的传票,我妻子已经起诉要求分房子并且离婚,另外,我的工资存折一直我妻子拿着,每个月的工资都被他从银行领走了,我三年的工资大概5万多元,由于我们并未生活在一起,所以这些钱我一分都没花到过,都被我妻子不知道花到那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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