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原告上了当,被告可以转租,但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将饭店变成项目经理部可以吗?起诉能要求,能解除合同收回房屋,赔偿损失吗?多谢指点
更新时间:2008-05-24 13:12:52
问题描述:
房屋租赁纠纷
原告与被告于2006年8月25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书》,约定被告租用原告饭店经营饭店,租期从2006年10月1日起至2010年9月30日止,租期四年。2007年9月30日,被告要求将租期减少1年,并称“保证酒店正常经营的条件下,转租一间闲房给其朋友”,由于酒喝多了,双方又签定了带有“租赁期间乙方有权转租,甲方无权参与”条款的协议书,第2天,被告背信弃义,将1000平米的酒店全部转租给了修公路的,把饭店变成了项目经理部和实验室。事后经了解,被告拿了修公路的10万元定金后故意设圈套慌称出租一间闲房骗取原告签了字。有录音和书证材料证明被告在签协议时陈述了虚假事实。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