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逾期未交房是否构成违约?我应如何维护我的权益?
更新时间:2008-05-20 22:45:39
问题描述:
我在县城一家新开发的**小区一次性付款购得住房一套,结构为六楼带七楼(七楼是阁楼),
合同是2007年10月1日交房,2007年10月3日售楼部通知我在交清一年的
物业管理费、燃气初装费、装修保证金等近万元费用后才让我验房,在收房的时候正赶上连下了半个月的雨, 我当时就发现六、七楼有八九处渗水情况,因此就没有接房,开发商答应给及时维修,并允诺修好后会电话通知我,让我去验房,此后就没有下文。后来我多次找开发商,开发商又分别安排了王技术员,李工程师、魏工程师等人处理此事,但直到现在8个月过去了,我的房子还没人修过,后来再找他们就不管了,一直拖到现在也没有个说法,我还没有拿到新房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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