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该怎么维护我的孩子的权益?如果经司法程序,大约需要多少时间,我们这种情况会判离婚吗?因为他是过错方且高收入,他净身出户我是否还可以要求补偿?他现在的行为是否构成重婚罪,如果我想以重婚罪
更新时间:2008-05-19 14:14:30
问题描述:
您好,律师。我姓丁,今年33岁,是一个五岁孩子的母亲。我和我的丈夫1996年相识(大学同学),2001年
结婚。因为同是外地人,我们经历不少辛苦才在城市里立足,所以我们感情基础很好,只是有了孩子以后随着时间推移比较平淡。06年春天我发现他与以前工作时的女秘书、也是我的好朋友(今年32岁,未婚)发生婚外情。几经周折他于06年6月提出
离婚并且离家不归,我很爱我的儿子不同意离婚。07年2月-11月他曾返回家中表示悔改,但07年11月再次提出离婚,从此没有回家。现在我从其他朋友处听说他们还在一起(不然他也不会提出离婚)。他现在一家电器类公司做高层管理工作,年薪约有15-20万,我从事财务工作,每月工资不到2000元。他声称不要家产及孩子的
抚养权,同意每月2000元的抚养费,我们现在共同财产有一处130平住宅,约值55-60万元(购买未满5年,尚有银行贷款25万元,还款期限还有13年,每月需还款3000元,且无其他房产),无其他共同财产。由于他非常着急离婚,现承诺如果离婚每年年末会支付我3-4万元用于偿还房贷,并声称如果我不同意将会去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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