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律师给我们指点,应该怎么做,需要什么资料准备,能否我做辩护.能得到那些赔偿
更新时间:2008-07-14 10:53:29
问题描述:
伤者从墙上摔下,造成左腿小腿粉碎性骨折,多处软组织损伤.在该医院进行手术治疗,手术后病人一直听从医生的嘱忑,积极配合治疗,可是术后恢复一直不好,刀口一直的不到愈合,每次换药主治大夫总是在刀口处进行清洗后,擦一些防止刀口发炎的药水,然后进行包扎.一次次的换药,刀口一直不见愈合,骨头上的钢板始终在外边漏着,让人看的揪心.在我们一直处于无住时,想到的是去找主治医生,见到主治医生后,告诉我们唯一的办法是做第二次手术,把异物(钢板)取出,才可以愈合.于是我们住院进行了2次手术.术后看到刀口的愈合,好不高兴.随着时间的推移,病人可以仍掉拐杖行走,可是病人的腿已经严重变形,对生活自理没有问题,造成被单位辞退,家务体力活都压在妻子生上.没有经济来源.在腿部感到不舒服时,去医院检查照相,医生告诉我们腿里有螺丝一条未取出.此时此刻,我们全家人呆了,腿部的严重变形,螺丝的未取出与两次手术是否有着密切关系,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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