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学生要怎样维护自己的利益呢?要求赔偿合理吗?
更新时间:2008-05-15 11:46:12
问题描述:
06年是他们办的第一届自考,我们选的是环境艺术设计专升本四年(2年半专科,1年半本科),当时开学的时候老师说让我们先跟美术教育班一起上公共课程,到大二会分开的。可是到大二不但没分,还把我们环艺班的专科改成美术教育的专科来上,于是我们就派了几个学生代表去跟校方交涉,他们的理由是:06年九月份开学还没有环艺的专科,是到07年1月才有的,还说学美教的专科是过度,最终目的是拿到环艺的本科!就算是07年1月份才有,那当时我们学的是公共课还没涉及到专业课,难道就不能改了?如果是这样当初招生简章上就应该明确地讲清楚!可我们没看到半个字是关于环艺的专科要上美教!要是我们报名的时候知道相信一大半人都不来学了!简单点说是校方不负责任!!其它学校学校07年就及时改了,可我们学校没有,而且没有跟我们讲,是我们自己发现去问的!每次问校领导他们总是找借口逃避,今天下午我们找院长交涉还是没有得到理想的解决办法,每次问到本质问题他都讲其它的绕过去!!这算什么啊?浪费我们时间还有金钱,简直就是欺诈!!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