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是否需要在15日内交答辩状2.在法庭上能否对责任认定提出质疑要求改变责任认定比例。3.如果法院判定赔偿精神损失费,保险公司是否应该赔偿这笔费用。4.对方起诉时直接将我垫付的钱扣除了,
更新时间:2008-05-12 15:31:01
问题描述:
早晨8点我开夏利车回家经过小区6、8号楼侧时,一位女士从6、8号楼之间甬道其电动车快速冲出来。前轮撞在我车左侧两门之间位置。电动车倒地后将她的右腿膝盖处压伤。我将她送到医院治疗,并垫付了2万多元医药费。现已出院。但可能要做二次手术。现已花了医药费6万多元。我上了交强险及10万的三责险。交通队验我车刹车不合格。判定同等责任。
现对方起诉我要求赔偿全部损失,并可能在二次手术后提出精神损失赔偿。现已接到法院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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