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想咨询一下,今后开庭这种情况该如何:1、双方是否离婚2、儿子的问题该如何处理3、家庭财产是否分割(男方认为房子是祖传的财权因为男方母亲,也没有向地方机构申请基建,由于老房子属于危房,只是在原
更新时间:2008-05-12 17:59:11
问题描述:
我亲戚现在在打离婚案,他们的案件有些复杂,有道德和法律上,具体这样的:
1、 女方是外地人,于1982年左右,经朋友介绍与男方认识一个月后双方登记结婚,婚后感情可以,1983年生育一儿子,生下20天后,孩子诊断为先天性终身残疾,无自理能力,三年后又生育一女儿,现已中专毕业工作。
2、 双方在儿子的问题上经常发生口角,女方在1993年离家出走,声称去外地打工做生意,把一切负担推给男方,一直没回家,也没有寄生活费给2个孩子,抚育孩子和家庭锁事都由男方负担,后来因为知道女方地址,男方去外地劝说,来回车费、生意亏本的钱都有男方支付后女方回家,在家2、3个月后,又离家出走,具体去哪里也不清楚,只是听说,在哪里,在做什么,一会儿在这个地方,一会在那个地方,在此期间同样也没有寄生活费给孩子,抚育孩子,后知道女方在常熟,男方去过几回,劝说回家,都没能成功,在此期间女儿也入校读书,至中专毕业,一切费用全由男方负担,生活丰常艰困,度日如年,幸亏亲戚和社会民政的帮助度过难关。(地方民政、当地村委都知道此事)(男方工厂上班以前月工资500-600,现在在800-1000,男方现55岁左右,马上不能工作了)
3、 女儿中专毕业后,听说跟母亲在一起生活(后证实),于2006年春节前,男方考虑女儿婚姻、双方年纪的增大、残疾孩子生活问题,由男方长辈、女方姐姐劝说她回家,女方提出条件:把家里祖传的三间老房子翻修。经过男方亲戚商量同意后答应回家。于2006年春节2个哥哥、1个姐姐借款40000.00元(至今无力偿还),社会补助2000元给男方,老房子翻修,在此翻修期间,她没有出资(她承认),在此翻修期间,她回家帮忙过几天。又因为好久没回家,没有尽到母亲的义务,给男方1000元算是给孩子的补偿,房子翻修以后,等她回来,但至今未归,反而出尔反尔,提出离婚好几次,由于双方对残疾孩子生活问题上没有达成协议。
4、 于2008年4月份女方起诉离婚,离婚理由:1、双方感情破裂,要求离婚。2、儿子由男方抚养。3、家庭财产分割。
注:第1次开庭:
1、男方考虑女儿婚姻、双方年纪的增大、残疾孩子生活问题男方不计前嫌,希望女方回家,不同意离婚。女方坚持离婚,理由:双方已经几年没有一起生活。感情破裂。
2、双方协商:
1、双方都要求儿子对方抚养。男方理由:男方已抚养15年,对家庭对2个孩子已竭尽全力,尽到了一个父亲的责任和义务,何况年纪50多了,身体也不如以前,马上不能工作了,体力及精神已没有能力继续。女方年纪相差6岁比男方年轻应该更有能力,而且女方也尽一份母亲的责任和义务,男方同意每月可以支付200元抚养费。因为儿子有企业的帮助,现有280元/月的补贴(这个是暂时性补助的,企业可以随时中断),男方同意归女方所有。
女方理由:女方自称没有工作,现在租房居住,也没有能力。女方同意每月可以支付200元抚养费。
2、考虑双方各种原因,男方提出轮流抚养,女方不同意。
3、、男方考虑各种原因,后退一步,儿子由男方继续抚养,女方每月支付300元抚养费,但有一个条件,前10年抚养费必须一次性支付36000.00元。第11年后每月或每年支付,男方理由:双方离婚后,女方是外地人,而且没有固定工作,经常换工作,没有固定住址,经常换地址,再加上这么多年来对家庭的不付责任对孩子不尽母亲义务等等因素,又考虑到孩子终身残疾、终身抚养,防止以后抚养费催付难度大。所以提出这个条件。但女方不同意,只同意3年,男方没答应。
由于上述原因第1次开庭没有成功。
其实什么都明白,过错方在女方。15年来,抛夫弃子,她没有尽到做一个母亲的责任,反而今天提出离婚,把包袱全部推给男方。但现在没有道德法庭制约,不知道怎样有利于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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