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当时建房后一直没办产权证,而户口本上户主的名字是前夫的母亲。我想请教一下律师,我的这种情况,这幢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真的完全不属于我了吗
更新时间:2008-05-09 09:52:30
问题描述:
我与前夫结婚八年,因无生育能力导致夫妻感情不和,终于2006年离婚,婚前他家很穷,婚后因我的努力使家境得到不小的改善。后来因村里扩建大学,我们的房屋(婚前所建)被归划到镇上,家里还有婆婆和前夫的二爸一共四口人,每人获得二万元补偿款,我们又添进一些平日的积蓄,在镇上盖了一幢三层楼房,并投入不小的装修费用。因离婚时我们夫妻感情尚存,所以是私下协议离婚,对于财产分割问题没有讲得太明白。只是口头协议二楼分给我居住,其它楼层则由前夫家人使用。离婚后不久,前夫就与另人结婚,且婚后对我的态度极其恶劣。我伤心至极,要求断个明白,谁想他们说房子属于他们家,没有我的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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