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否能得到医药费和生活费,还有适当的照顾。我该怎么维护我的权益!
更新时间:2008-05-05 21:18:22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和我丈夫现在还没哟离婚,但是我们已经分居一年了,我流产,身体一直都不好,现在还得了病毒性心肌炎,还有严重的精神抑郁证,我没有办法工作,心脏病比较难治愈,不能累不能生气,抑郁症也一直在拿药控制,我现在的药费非常高,我丈夫的收入在我们洛阳比较高,一个月两三千,但是重来没有给过我生活费和医药费,我请问,我是否可以起诉他给予我目前的医药费和生活费,医生建议我住院,但是我现在手里没有钱,请问他应该承担我多少医药费和生活费,还有我住院后他应该照顾我吗?或是请人照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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