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赔偿是否真的可以从轻处理?2、学校对此是否有责任?为什么?3、借同学的钱可以让其本人出来后再还吗?4、如果会被判刑将会坐几年牢?
更新时间:2008-05-04 20:13:12
问题描述:
我的一个朋友在读大专的时候偷了学校的电脑,价值17000元,但所有物品已追回,有少部分损坏,现已被逮捕,学校却在事情发生一个星期后才通知家长,现在经过协商学校要求赔偿损失费大概2000元,但我这个朋友在校期间还借了同学6200元,学校也要求还清才会向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写报告请求从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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