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个问题是交通大队在2008年2月18日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而车检报告在2008年3月5日才出具,尸检报告虽然在2008年2月2日出具,但是领取尸检报告在2008年2月22日,另外我们领取的认定书
更新时间:2008-05-03 22:33:14
问题描述:
我方发生交通事故于2008年2月1日晚7时,我方骑麾托车与货车相撞,我方被当场撞死,经过郫县交警大队通过认定说我方违反道法第三十五条有关“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之规定,其行为对发生交通所起的作用造成事故的原因,确定我方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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