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更新时间:2008-05-04 11:15:10
问题描述:
我是唐山市的一名未毕业的 学生,在2008.1月份和北京的北新建材签定了就业协议,后去北新建材培训,由于在山东的生活不习惯,以及和当地人的难以沟通,我退出了培训,现在学校要我和北新建材解除协议,不然的话,会把我的档案邮到北京,我给北京方面打电话,负责人告诉我们,需要我赔偿两千多块钱!不知道这合法吗?我个人认为,把公司给我发的工资我退给她,加上花在我身上的住宿费一共1100块钱,我可以退还给公司!公司还说,就业协议不等同于合同,一切都要按协议赔偿,学校也正在跟我说,如果不尽快解除协议,现在就是旷课!到时候会拿不到毕业证的,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做了,我要是现在有钱的话,我会赔给他,可是我上学已经花了家里很多钱了,怎么还能向家里伸手要钱呢!希望好心人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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