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更新时间:2006-03-22 22:06:01
问题描述:
在2006年2月15号,我从东莞松鹰公司离职,出厂检查的时候发现我的行李里出现一些2003年的旧资料,(公司这种资料有时做废纸处理掉了,有的假如背面干净的话会二次利用,这些纸张是我去年拿到宿舍贴墙没用完的,后来和我的一些资料放在了一起),考虑到一我没居心,二资料本身不属于机密,当时厂长说没事,可是事过一个月,公司贴出广告说我泄露公司机密,并扣除我45天工资,而今我打电话找我的薪酬负责人,他说不关他的事,说是厂长决定的,而后我找厂长,厂长说这事他管不着,说我的薪水不是归他负责。我想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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