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承担这件事的主要责任呢,我家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我该如何处理此事呢?
更新时间:2008-05-03 18:36:31
问题描述:
我家去年将院子里的盖板房租给王某。院子里还有2间以前修建的老砖窑需要休整,我家在去年下半年对老窑洞修缮,由于下水道的工程未完工,又怕老窑洞冬天没人住会冻了水管,所以在去年冬天告知王某将关闭供水阀门停止对其供水,让其另寻房子。可是王某表示,自己到邻家挑水也想暂时住这里。去年冬天他也遵守承诺,一直在邻家打水。可不成想,王某在今年春季未通知我家的情况下私自打开供水阀门取水,使得窑洞中尚未修好的水管里的水排入到未修完的排水管中,导致我家和周围两家的房子地基下沉,造成巨大房产损失。现在周围邻居要求我家赔偿房产损失,由于王某租房是跟我家里只是口头协议,没有书面证明。但邻居可以证明冬天我家的水阀门是关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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