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犯罪人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2.派出所想以民事纠纷解决是否合法3.这种案件36个小时派出所不但没有抓到人还没有立案是否正确4.受害人现在的医药费问题该如何解决
更新时间:2008-05-01 20:54:52
问题描述:
2008年4月28日晚上,受害人一家已经睡觉,这个时候,有人来敲门,受害人去开门,到了门口,对方让受害人给他以前做工的工钱,受害人在半年前已经结清了这笔钱,这个人今天喝了酒,存心来闹事,受害人说有什么事我们明天白天说,这时候,那个人把受害人房间门关上,把受害人的妻子关在家里,和另一个前来的人,拿出砍刀向受害人身上砍去,等到受害人妻子终于打开门和邻居出来的时候,犯罪的人已经跑了,而受害人的手三根指头受伤,骨头一根与肉分裂开了,背部受伤,由于时间紧迫,报了警,警察把受害人送到医院就离开,由于医院无法做这种手术,后又转到成都的专门医院,手指是保住了,但是,36个小时过去了,犯罪人仍然大摇大摆的在街上走,派出所没有在去医院见过受害者了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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