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您的是:1、我认为此案件时间已过得比较久,是否会有过了追诉期,就得不到赔偿这种说法?2、我打算以我的名义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是否需要让父母写一份委托代办书?3、我认为当时此案已由法庭做出判决,
更新时间:2008-04-30 14:11:08
问题描述:
我哥于2002年5月份在蒙自县草坝一起交通事故中不幸去世,交通事故案件约于2003年6月份在蒙自县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做出判决如下:负首要责任人小伟(当时未满18岁)需共赔偿2万多元,由其父母代为偿还;负连带责任人王某需赔偿6000元。但自判决至今,双方一直未实现赔偿。当时起诉人为我父亲及母亲,他们已于判决后两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要求赔偿责任人交清赔偿款,但均无任何结果,且法院方表示:赔偿责任人无经济能力偿还,此事要我父母自行调查,如能提供对方有经济能力偿还则法院会再要求对方赔偿。因我父母已年迈且多病,无能力调查,两个赔偿责任人都离我家较远,且为不认识的人,所以至今也未能得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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