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年7月下旬,家在农村的小李刚通过高考被大学录取,参加华商报组织的勤工俭学到西安某外资企业(该企业是华商报的爱心助学基地一员)打工,8月10日有电视台来采访勤工俭学做新闻报道,在电锯操作工的授意下,
更新时间:2008-04-29 08:53:12
问题描述:
现在对方催我们赶紧了解此事,我不知道如何主张自己的权益。小李的情况比较特殊,考上大学但是还没有入学,所以和用人单位是雇佣关系还是劳动关系、走工伤还是人身伤害,我们不得而知。 即使确定了工伤或是人身伤害,我可以向对方要求哪些赔偿项目,大概可以赔偿多少钱? 麻烦律师帮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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