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动工资能否要回
更新时间:2008-08-01 18:01:14
问题描述:
2006.8.1入职这家公司时,试用期三个月,2006.11.1开始签定正式合同,合同期为一年,协商好工资待遇,并以邮件的形式确认了工资金额,并由邮件确认,其中分两部分:一部分基本工资,按月发放;一部分浮动工资,按季度发放,并写明发放比例。但是劳动合同中并未签署浮动工资比例,只有写到有浮动工资。入职公司快一年啦,每次都未足额发放浮动工资,合同未满一年,2007.10该公司与另一些股东合同开办一新公司,将我调入新公司,原公司以离开公司为由,不发放浮动工资。这样我是否可以仲裁,需要提供哪些有力证据证明,仲裁事由应该如何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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