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應該怎麼辦,她爸現在叫我家拿錢去給她看病,現在我家欠錢到6萬多塊了,現在已沒有錢,她在醫院,我可以向法院提出離婚嗎?
更新时间:2008-04-25 15:03:55
问题描述:
好!我有一朋友,是通過媒人介紹一女孩,認識了一年吧,女方要求彩禮錢. 訂婚 結婚 總共要76800元,這男孩家總花了10萬塊,可是今年剛結婚才一個月, 女孩最近查出是尿毒晚期,這一病情的話醫生說最少也要有1年到2年時間(醫院證實不可以生育),最近去看的同時還發現她媽媽也是尿毒症過逝的,在這之前她家一直隱瞞這一事實情況,後因正巧這女孩也是給她媽看病的醫生說出這事情,我感覺她家好像利用國家免體檢這一政策,專了空子,像這種的情況的 ,不知道算不算欺騙婚(騙取結婚證及男方家的經濟)?我感覺像是她們一家人在騙 我朋友家的錢一樣的,哪會這麼巧,才結婚一個月就有病而且是晚期,要是想离婚的 ,可以嗎 ,可以跟她家要經濟賠償嗎 ,而且她爸爸要求我朋友給這女孩回家拿高利債給這女孩看病(醫生說這病是無底洞), 農村的家里哪有那么多的錢 ,而且,去年一年的 花了 家所有的錢 , 婚, 婚造房子總花了老兩口(現憶57歲了)的一生的心血(經濟),而且現在都負責累累了,在這樣的情下,可以申請离婚 , 當然是從人義道德上可以去看她照顧她,但是確實家裡沒有經濟了,而且我朋友才結婚一個月,也還年輕才26 ,我想這樣的情況下不知道能不能离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