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追回赃物的求助咨询
更新时间:2008-07-29 09:45:12
问题描述:
5月16号我的笔记本电脑(连同保修卡和收据)在宿舍被偷,我当天报案,
一个多星期后我在一家电脑公司找到,此时电脑已经被卖到这家公司,我联系派出所民警来取走,
后经过包装箱及发票证实电脑确实为我的,
但是派出所不归还我电脑,说是因为收购电脑的时候有保修卡和收据,这家电脑公司的行为不算收赃,说我要么等结案、要么通过法院起诉,
期间派出所以各种理由暂不查案,因电脑为办公物品,急于使用,
后通过法院起诉,法院不予受理,说是什么民事和刑事的问题。
应该采取什么措施拿回电脑?或采取什么措施让法院立案?
附:那张收据和我手里的发票名字一致,都是我的名字,然后包装箱底部的序列号和机器底部的序列号一致。
另外电脑公司在收购电脑时,要求卖主留身份证号,但是没有去看对方的身份证,最后所留身份证号为假的。
[[i] 本帖最后由 lukay 于 2008-7-28 17:13 编辑 [/i]]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