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一下这个欠条应该怎么写才有法律效益呢?如果对方到时候还是没有钱还给我,我是不是不告对方那张欠条就失出了法律效益呢?
更新时间:2008-04-20 10:51:24
问题描述:
我和别人合和开了一家公司,投入资金为50万元整。我的股份是20%,对方的股份是80%。由于合作的不是很好,所以我现在想撤出股份来,但是公司现在也没有那么多的现金,所以我想让对方写一个欠条,而且是在2009年1月1日之前的还的欠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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