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这工作了3天我已经不打算要工资了。已经很委屈的接受159元的工作服了。没想到事情会这样。现在我500元的押金还在店长手里。你说他们这么说合理么?!我该怎么处理这件事。谢谢你。
更新时间:2008-04-16 21:46:47
问题描述:
我在今年4月13日到**某品牌店上班做导购员,14日交500服装押金。意思是先发我一套工作服,衣服是店内商品说按服装价钱的3折给我做工作服。折后159元在这月的工资里扣出。就在没工资的情况下以500元做保证。15日家里有急事不能在
鞍山工作,就于16日提出要辞职。店长的意思就是要是马上不做就要付工作服的全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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