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不以我妹的名字来写,我应该如何书写?2.我草拟借条的格式是否规范,否合法律效力而且没有漏洞?万分感谢!
更新时间:2008-04-17 10:27:23
问题描述:
老公要和我离婚,没有现金给我,双方约定打借条3W元,在2009.5.1日前还1W,剩下的2W在2010.5.1日前还。
我们决定在这个月内把离婚手续办了。
老公姓名:庞勇 我姓名:王洁 我妹妹姓名:王莉(刚满18岁)
由于我和老公还没办离婚手续,所以我考虑用我的名字打借条的话,这部分钱算是共同财产了,所以决定用我妹的名字来打借条,妹妹身份证上08.4.1日刚满18周岁,
我草拟了借条的格式,麻烦您帮我看下借条是否规范:
借条
今有庞勇向王莉借款计人民币大写叁万元整。小写30000.00元。上述欠款约定于贰零零玖年零伍月零壹日前还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小写10000.00元),于贰零壹零年伍月壹日前还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小写20000.00元)。逾期不还,借款人应承担违约金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小写10000.00元)。并且本纠纷由重庆市人民法院管辖。
借款人:庞勇 身份证号:XXXXX
住址: 电话:
借款日期:贰零零捌年零肆月贰拾壹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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