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们是否需要请律师辩护(我想请,但怕您们不受理)?2.我们需要搜集什么证据?3.我们真的需要赔偿这么多?(那老人早就没事了)4.马上开庭了,我们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08-04-14 14:56:05
问题描述:
我家装修(2008.1月左右),在楼道摆放了地砖(靠边放置)。楼上的老太太下楼开灯(白天,楼道极为简陋,70年代末的老楼房),碰到地砖,扭伤脚,没有人看到。事后他家人上门来找,要求赔偿,去居委会调解未果,把我家告上法庭,2008.4.17日的传票。要求赔偿1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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