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公证这协议书,可以吗?如果不行,需要怎么样才能让他女朋友没有搞的必要?我爸爸10年的积蓄都被她拿在手中。要不回来了,我怕爸爸老了她不照顾却拿着我爸爸的钱。谢谢
更新时间:2008-04-11 11:25:55
问题描述:
我77年出生,是家中独生女,爸爸妈妈98年离婚。爸爸住宁波,妈妈住上海,户口都在各自城市,我的户口出生后一直在上海。03年我帮妈妈在上海买了房子并做了户主,08年3月爸爸在北仑的户口地批到一块地基120平方,需要钱造房子,要求我出资20万,我在3月6日把钱划到了爸爸帐户。爸爸有一女友,同居近10年,她要求我爸爸的房子分一半给他(在我爸爸死后),他们并没有结婚,她也没有出一分钱,我怕我爸爸老后她不照顾我爸爸并要分房子,我没有当地的村户口,按理不能买下这房子,爸爸想把地基留给我,给我写了张协议书。内容为独生女出资20万建造该地基上的房屋归女儿所有,之前之后与他人所写的一切协议无效。我补了死后归我,爸爸活着我不卖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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