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算不算侵权?
更新时间:2008-07-21 21:33:09
问题描述:
2008年7月20号,我登上校内网发现校内通知上写道:我被某某人买卖成宠物。接着底下接二连三的出现我被某某人抚摸了,我被某某人虐待了,并且问我是否需要赎身。经过我查实发现这是一个校内网程序。请问这种未经过本人同意就私自做出抚摸,折磨,买卖等虚拟行为的做法够不够成侵权?校内网运用这种程序是不是构成对校内使用用户的名誉侵犯?该不该付法律责任??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