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询问的是:这个问题又没有解决的办法?我应该怎样解决这个问题?没有前房主的签字,我们有没有别的办法,比如找证明什么的,证明一下这个房子现在与前房主没有什么关系,也就是说不必他签字,我们也可以把搬迁手
更新时间:2008-04-07 14:10:02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我是
青岛市开发区的一位市民。我家于1994年在胶南市辖区内户口迁移,搬到了现在户口所在地灵山卫镇。但当时买的房子并不是在户口所在地A村,而是在B村,所以现如今一直在B村居住。但B村于几年以前划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一个街道办,脱离了胶南市。因近几年,开发区向周边地区扩展,因此要集体搬迁(我家住的是农村平房,现要按土地面积分楼房)。因我家当时买房时,前房主收到钱后签了收据,并交出了房产证,买房时的一切手续,都按正常手续办理,但是唯有一点,就是土地使用证上没有修改过名字,依然是前房主的姓名。因近期要进行搬迁的手续办理,需要前房主签字(因为土地使用证上是他的名字),可是前房主拒签,原因只是想占一点便宜(我家的住房面积可以分到2套楼房和几万块钱,他想从中谋取一些利益,可是我觉得房子既然已经在94年卖给我们,我就觉得我家分房子不管他什么事了,当然也不想跟他平分),因为前房主拒签,这事一直拖下来了。家里也没什么办法。毕竟土地使用证上的姓名没有改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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