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子我可以要回来吗?我可以告他诈骗吗?我的目的只想要回房子,有办法吗?2.我们想得到原公司的赔偿,有什么法律途径来解决呢,谢谢!
更新时间:2008-04-06 12:17:31
问题描述:
我有两个问题:
1.06年我从亲戚名下购买了一套乡产权的房子,当时一部分付的银行卡,一部分付的现金,他没给我们打收条,也没有立字据。之后迟迟以多种理由拖延不给过户。07年9月声称房子不卖给我们了,要收回去,把钱退给我们。可到现在房子也不给过户,钱也不还。
2.原公司不给我和同事上任何的社会劳动保险,我们没有签合同,只有银行的工资单上有证明,我们绝得利益收到侵害,想得到原公司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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