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下这个算证据么?
更新时间:2008-08-03 10:47:59
问题描述:
下面是我开信用卡时用的一个证明,请帮忙看下能作为法律证据么?公司不给我上保险不签合同,想问下这个能证明我在公司呆了多少时间和工资情况么?
“证明
兹证明**,女,为我单位正式在职员工。
身份证号:********。在我单位工作二年零三个月,在客服部门年收入***万元。请给予办理信用卡。
特此证明!
备注:本证明仅证明**为我单位现任在职员工。证明仅做为办理银行信用卡之参考依据。如申请人出现经济纠纷等法律责任公司概不负责!
********公司
二00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之后盖了我们公司的公章,想问问那个备注的说明,不影响其充当法律证据吧?我现在要告公司,信用卡上的日期08年5月份的,没过期不起作用吧?
请明示,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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