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上面的说法合理吗?假如我叫别人跟他说他把那些东西再买给别人,(因为我的钱也是那面欠着的)以抵货款,可以这样吗,到时候会有什么麻烦?只要他把员工的工资发了,外面欠的钱没有权力把属于他但未付清货款
更新时间:2008-04-27 14:24:05
问题描述:
2007年6月我跟别人做了一单生意,当时是说好三个月之内付清所有货款70万,可是现在也还差30万,他现在公司处在破产的边缘,别人都这样说,如果没有他的同意,我们不能搬回我们的东西,因为法定代表人不是他,或是是我们在搬东西时有人报警,警察介入时我们也无法搬回我们的东西,因为他欠外面很多钱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