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该怎么办2、我的责任是什么?
更新时间:2008-04-03 10:35:54
问题描述:
我在半年前遇到一女人,谈得很投机,发生了婚外情,其间只见过三次面,平时以电话、短信联系,17日她丈夫发现了我们的关系,他们二人以了结事情,再不追究为条件,让我支付2万元,27号女方又以他们已经离婚他生活有困难为由,要我再最终支付3万元,并承诺再不追究,他们二人一起来取得的钱,并留下字据。但昨天他丈夫又以要追加补偿为由,还要我支付精神损失三万元,否则要到法院起诉我,并到单位来追究我的行政责任,请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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