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该如何处理.
更新时间:2008-03-27 18:14:56
问题描述:
你好,是这样的,我是江西省乐安县人,我是2006年7月12日与我的妻子吴佳在湖南衡山民政局结为连理,结婚后我们去湖南衡山县店门镇计生委办理准生证时,以我户口没有迁至湖南省衡山县店门镇为由不予办理.当时我们还请了律师,衡山县计生委说这是他们的地方法规有规定.后来回到江西省乐安县办理时也同样以我妻子户口没有迁至我老家为由不予办理.现在我妻子怀孕在家,计生委来查说我没办理准生证要罚款.说不能给我小孩户口.我不知道该怎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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