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离婚时,土地赔偿款应不应该给我?我给家里的钱是我自己的所得,现在我是不是应该要回来?
更新时间:2008-03-27 20:37:10
问题描述:
我妈妈与继父关系不合,决定离婚,2000年结婚时继父没有任何财产带进我家,结婚后他的户口落到我们家的户口上,那时我家原有土地29亩,他的户口落入后,没有给他分配土地。根据土地承包30年不变的规定,这29亩土地还应该归我和我妈妈所有,但是最近我家有一块土地会被征用.婚后我出一部分钱把我家以前的旧房子盖成新房子,当时我拿出2.5万支持家里盖房。我妈和继父结婚后,我经常用我的工资帮助家里,而且经常给我上大学的妹妹汇款。现在我已经结婚,结婚的钱都是我自己的。我妹妹结婚时家里给陪嫁的1.5万也是我出的。我结婚时我妈妈答应土地征用后的钱给我买房子,继父没有异议。他们现在还没有离婚,但是继父提出要分家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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