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想提出离婚,但男方在服刑期间,这样的情况可以提出离婚吗,。而且双方已无任何感情了,没有和好的余地。这样的情况提出离婚,法院一般会不会维护女方,判令他们婚姻无效。二、我应该在哪个方位的法院提出
更新时间:2008-03-25 16:18:12
问题描述:
我和男方是2007年年初由中间人(媒人)介绍认识,就迅速领取结婚证结婚。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被告有非常严重的大男子主义、性格暴躁,天天泡在牌桌里,一玩就是一天不见人影,输了钱还怪我把他拉回来。每每有电话通话,他也都是对我大声说话,口气极差。婚后我问他是否要出去工作,他还是不屑一顾的样子,还说不要和他谈什么工作,他一个大男人赚那么一千多元钱,还不如不做。呆在家里还不要上班那么累。据说与我结婚前他都没工作,一直都是呆在家里,泡在牌桌上。与我结婚后,他也丝毫不想为一个家庭负起一点责任。根本没想和我一起成个家庭。随后我去上班了,他还是一如既往,之后我们已是过着分居生活了。已有一年史,他对我还是没有一点关心。在我去上班的半个多月后,我发现自己怀孕,去诊所经医生诊断确实怀孕,就满怀开心的致电向他报喜。可万万没想到,结果迎来的却是他的恶语,说我那么紧张干吗,这去医院检查干吗,钱太多是不是,而且还骂我把怀孕的事告诉我自己的妈妈,还说这种事情也告诉你家人,好不好意思啊你。我实在无法忍受。如果我病死了,他是不是也准备就这样让我死去好了,他对我压根没尽到一点点做丈夫的责任。这些种种致使不想再见到他,伤痛了我的心,我的心已死了,后来他来城市上面打工,我不愿再见到他。后来没个把日子,就听说他酒醉,强烈违背了人家的妇女意识,强奸他人。现在他人在狱中,我没法忍受,所以我没去探望他。
至今我们彼此积怨,致原本没什么感情的基础上日益淡薄。更令人伤心的是,被告在外还沾花惹草,与他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没有尽到夫妻之间应有的忠实义务,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
我们俩已形同陌路人,更无夫妻感情而言,根本没有和好的余地,我实在无法再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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