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之前在维达斯公司工作的工龄可以计入江门敬记塑胶厂有限公司吗?如果可以计的话,我就已经是工作满10年以上,该公司还可以随意解雇我吗?我是否可以和该公司签定无固定合同呢?
更新时间:2008-03-25 14:10:14
问题描述:
我于1993年开始在江门敬记塑胶厂有限公司工作,但是当时该公司是和维达斯公司合资的,因此我的合同也是由维达斯公司签订的,2003年维达斯公司因某些原因解体,我的合同才由维达斯公司转回江门敬记塑胶厂有限公司,现在江门敬记塑胶厂有限公司却不承认我在维达斯公司工作的工龄,把我的工龄从2003年开始记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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