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该协议中未注明土地面积,未写明截止日期,未写明违约责任,该协议是否生效?2。并未签定正式合同,“协议”是否同样具有法律效力?3。我父母享有的土地证期限截止至2027年,该协议中却写明在我父
更新时间:2008-03-18 11:50:55
问题描述:
我父母年事已高,在2005年把农村土地耕地出租给一疆外人租种,原签定的文本如下:
《土地出租协议》
1。土地转让:有两人土地面积每亩每年租费60。00元(陆拾元),合部租费按年底付清,终身转让使用,土地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土地所有福利归乙方。
2。土地租费限于甲方夫妇终年后土地租费自动停交,土地使用权归乙方。
甲方:***乙方:***中介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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