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求浴池的负责人赔偿我的损失,他们却以有“贵重物品要寄存的牌子”说我没有寄存,又说已经交派出所处理了,看派出所处理了为由不赔偿我的损失。我该怎么办啊!我觉得他们绝对有责任的。应该怎么办呢?
更新时间:2008-03-17 16:44:25
问题描述:
在3月15日晚6点30左右陪同事到工1街的浴池洗澡,7点50左右我和同事洗完澡准备穿衣服离开浴池发现我2008年2月21日买的诺基亚黑色滑盖6500S价值2850元的手机和装有688元还有身份证,银行卡,信用卡的钱包也不见了,报案后公安到现场拍照时发现我所放衣服的床铺下的柜子明显有被认为损坏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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