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钥匙和入主是2种概念吗?费用合理吗?我该怎么办?可以不交哪个费用?
更新时间:2008-03-15 17:30:42
问题描述:
我是2007年9月份订购的房屋,开发商楼房在12月底通知可以去领钥匙,但当时在外地,售楼人员说可以延期来取,2008年3月14日去房地产售楼处领取钥匙,房地产收费人员要收07-08年房屋面积取暖费的的60%为开栓费用(住与不住必须交,费用不退,不抵消次年取暖费),包含从通知你开始已入住,次年开始交取暖费全额,
发票打的是2008年1月到2008年12份的
煤气开栓费用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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